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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行使期權所需資金量?

假設客戶持倉期權FUTU 210514 150C一張,且無其他持倉或多餘現金。到期日當天FUTU正股價格為$200,假設期權已經沒有任何時間價值,那麼此時客戶的期權持倉價值為:(現價- 行權價) * 合約規模* 持倉手數= (200 - 150) * 100 * 1 = $5000。此時客戶持倉資產值 = 初始保證金要求 = $5000,資產值全部來自期權持倉,無現金。

到期行權,實際上是期權價值歸零,用行權價建倉正股頭寸。在上述的例子中,5000美金的期權價值歸零,同時以$150的成本價買入100股FUTU,所以賬戶會變成:現金-100 * 150 = -$15,000,持倉市值100 * 200 = $20000,賬戶資產淨值在行權前後不變,還是20,000 - 15,000 = $5,000,不過初始保證金要求由單張期權的$5,000 變為100股正股的初始保證金要求,即20,000 * 50% = 10,000 (假設正股保證金率為50%)。此時,在期權行權成為正股狀態下,賬戶資產淨值小於初始保證金要求,也就是【沒有足夠行權資金】。

所以,客戶需要補充行權後,賬戶資產淨值小於初始保證金要求的部分,也就是10,000 - 5,000 = $5,000,從而確保有足夠的行權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