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監會《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571 章 35 條 、《證券及期貨(合約限量及須申報的持倉量)規則》、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加強監管指數期貨及期權大額未平倉持倉呈報》規則指引:除非獲得授權,否則,當客戶賬戶持有期權合約超出大額未平倉申報水平,需要向交易所進行申報。
收盤後持倉合計超過 1,000 張的股票期權類彆(正股標的相同,為同一個期權類彆),需要申報。
1)客戶僅在富途開戶且持倉達到申報水平,富途將作為代理人代客戶申報,客戶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客戶在多個經紀商的持倉合並計算後達到申報水平,客戶可委托其中任一經紀商為代理人向交易所統一申報,或授權經紀商分彆向交易所申報持倉。
1)有關衍生產品的大額未平倉合約及持倉限額規則以監管機構公布為準,詳情可參考交易所網頁:https://www.hkex.com.hk/Services/Trading/Derivatives/Overview/Trading-Mechanism/Large-Open-Positions-and-Position-Limits?sc_lang=zh-HK